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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杰:壹基金要有在黄灯下前进的本领

www.fjnet.cn 2013-06-04 06:46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从专项资金到私募基金

2007年4月19日,申请公募基金遇阻的李连杰,把壹基金挂靠在中国红十字会(下称“红会”)下面作为二级专项资金,在红会内成立“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下称“壹基金计划”),合作期限3年。由于壹基金计划可以分享红会的公募权,李连杰的全国公募梦想得以迅速实现。

壹基金计划成立一年后,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只有13个人的壹基金团队开始了救灾工作。当时,所有的救灾物资都是在上海分派出去,但那时候的壹基金在上海甚至连一个办公室都没有,团队只能在现任壹基金公益支持部总监唐艺蕾租的房子里办公。

汶川地震期间,壹基金收到了1.2亿元的捐款,送出了无数个物资包裹。红会的一位负责人说壹基金这是一个婴儿在做大人的事。

成立之初,壹基金很大程度上借鉴红会的工作制度和标准。从如何接收物资,到跟志愿者签什么样的协议,再到物资分配程序,壹基金一直在向红会学习。

但是他们也发现很多东西适用不了,“那个时候红会做的项目设立的工作流程,我们也是做不到的,因为那个流程很长的,我们也没有办法去学习。”

同时,作为二级专项资金,壹基金计划没有独立账户,在操作上,捐款首先要进入红会总会的账户,这导致其在公益项目的执行上面临很多障碍。

例如,壹基金计划在对外签署合作协议时,必须经由红会签字批准且加盖红会的专用章方能生效,手续和流程十分繁琐。一旦某位领导出差无法签字盖章,壹基金计划就不得不暂缓各种项目合同的签署实施。

为了减少实践中的困难。2008年6月,壹基金找到时任上海市民政局局长马伊里,希望能够在上海成立一个独立的基金会,但是由于公募基金会必须要找到挂靠单位,所以只能申请成立私募基金会。

当年7月,壹基金提出申请,两个多月就出了结果。10月,非公募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下称“上海壹基金”)成立,作为壹基金计划的项目执行机构。

从此,壹基金计划和上海壹基金就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有公募权的壹基金计划负责筹集善款,然后拨付给有独立执行权的上海壹基金,并由后者执行对外资助的公益活动。

然而,这让壹基金与上海市民政局、红会的相处关系越来越尴尬。很多人也对以私募身份运作公募身份募捐善款的行为提出质疑。“两方都觉得这个事情和模式不符合,上海方面说一个非公募基金会老来做公募的事,然后也不一直在上海做,做的都是全国的。红会说你做的已经超过红会的工作范围了,我怎么批你这个项目?”唐艺蕾向《中国经济周刊》回忆道。

那时候,李连杰和他的团队已经意识到,长久之计还是取得独立的公募权,即将壹基金独立注册成为公募基金会。

2009年底,壹基金与红会的三年合作协议即将到期,李连杰及其团队走上了谋求独立公募基金身份的道路。

深圳壹基金是一颗种子

2010年2月杨鹏加入了壹基金担任秘书长,在此之前,他是非公募基金阿拉善SEE 生态协会组织的秘书长。

杨鹏加盟壹基金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寻求注册为公募基金的可能。

杨鹏起先希望壹基金可以在民政部注册,成为一个全国性的公募基金会。但从2010年2月到9月,为了找到业务主管部门,杨鹏到处“求医问药”,却仍没有结果。杨鹏告诉《中国经济周刊》:“第一个民间公募基金会,做起来没有先例,都比较谨慎。”

彼时,因为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而无法“合法化”的民间组织比比皆是。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曾表示,她所了解的一个民间组织,经历20年的登记之路,仍然束手无策。

李连杰也一度打了退堂鼓。2010年9月12日,李连杰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壹基金因为没有“身份证”而存在“中断的可能”。

时任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看到报道后,心里打了一肚子的问号。“他有很好的理念,很好的团队,很好的业绩,做得非常棒,政府也没给钱,还能做那么多有意义的事,但居然说可能要关闭要终止了。”他感觉到这背后有着更深层次的制度设计的问题。

刘润华立即找来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他问马宏壹基金登记有没有什么法律障碍,马宏回答没有任何障碍。

马宏之所以能如此确定,是因为深圳早在几年前便在这方面进行了突破性的尝试,并已经实行了改革。2004年,深圳的行业协会、商会便开始与政府职能部门脱钩,由新成立的行业协会服务署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能;2006年,行业协会服务署并入市民政局,成立民间组织管理局,行业协会、商会取消业务主管单位;2008年,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等社会组织也可以直接在民政部门登记了。2009年7月,民政部和深圳市政府签署了一个推进深圳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的合作协议,协议里明确授权深圳市民政局可以直接登记基金会,而原来只有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才有这个权力。

“法律上并不是说民间发起不可以成立公募基金会,但各地的民政部门为了规避风险,不约而同地从严把握。在我看来,李连杰的壹基金有那么好的理念、团队和业绩,如果我们不相信他,还能相信谁?给他登记以后,如果他犯了法,依法查办不就完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与企业的关系就好比是工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工商局长只承担企业登记的责任,同样,民政局长也应该只承担社会组织登记的责任。至于登记之后,企业或社会组织是否会干违法的事,那属于监管的问题。这是两码事。”刘润华说。

刘润华希望壹基金来深圳落户。2010年11月25日,刘润华给老领导王振耀打了个电话,表达了自己的意愿。王振耀刚辞任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担任北京师范大学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迅速将这一消息转达给李连杰,李连杰委托杨鹏办理。杨鹏回忆说:“尽管原来我们是想注册全国的,现在变成一个地方的基金会,但我还是说,管他是哪儿的,先注册下来。”

第二天,杨鹏前往深圳。两人谈了很多细节,但刘润华只说:“所有细节都不重要,你什么时候把该准备的材料准备好,我们即刻批给你。”在刘润华看来,把深圳打造成公益慈善之都,全国有这样的形势,深圳有这样的条件。

整个注册手续只花了7天时间。12月3日,深圳市民政局正式批准公募基金会“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下称“深圳壹基金”)的注册申请。杨鹏当时觉得,成功来得有点突然,忙了快一年了没结果,没想到这么快就办下来了。

批下来当天,在前往机场路上的马宏,给杨鹏发了一条短信:“12月3号,深圳基金会成立。1、2、3,老子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祝壹基金一切顺利。”她认为,壹基金是一颗示范的种子,希望之后民间公益慈善的力量会蓬勃地发展。

批准了全国首家民间发起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公募基金会,刘润华有自己的想法,他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做与不做之间,自己心中一定要有一杆秤,一定要衡量,一个是压力,一个是价值。比如注册壹基金,尽管不存在法规和政策障碍,别的地方不做自有不做的道理。我认为,愿不愿去做,责任意识很重要。”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给刘润华吃了一颗定心丸。深圳壹基金成立后引发了很多议论,有一天,李立国亲自给刘润华打了一个电话:“我怕你有压力,我打个电话给你,这个事你做得好,我支持你,别管别人说什么,没关系。”

就在深圳壹基金挂牌当天,李立国要刘润华代表他对壹基金表示热烈的祝贺,但因为当时仪式已经结束,刘润华便没有机会宣布。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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