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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发放特权证照责任人被处 未经市公安局批准

www.fjnet.cn 2013-06-02 06:42  何勇、辛阳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辽宁鞍山

发放特权证照责任人被处(回应)

本报沈阳6月1日电 (记者何勇、辛阳)5月30日,有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辽宁省鞍山市警察协会向理事发放特权证照,要求执勤交警在遇到持证车辆时可给予多项“特别关照”,包括可不受交通管制、信号灯、警方盘查等限制。对此,鞍山市公安局回应证照属实,并表示鞍山市警察协会发放证照未经市公安局批准,该局在网友曝光后已责令鞍山警察协会将此证照全部收回;相关责任人因违反警察协会工作章程和有关法律,已被责令引咎辞职。

鞍山市公安局查明,5月30日14时,主持警察协会日常工作的专职副主席李长久和专职秘书长李红旗主持召开日常会议(市公安局兼职理事均未参加会议)。会后,两人未经市公安局和所属部门以及警察协会同意,擅自向与会人员发放自制的印有“鞍山市警察协会”字样的“通行证”。

5月30日19时许,鞍山市公安局将“通行证”全部收回销毁,且未实际使用。警察协会李长久、李红旗两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责令引咎辞职。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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