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对方是幼女仍发生关系 男子涉强奸罪判刑3年
www.fjnet.cn 2013-06-01 15:31 孙晓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明知对方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却与其交朋友,而后发生性关系,被告人张某近日被通州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小张与13岁的女孩彤彤都是一个村子的人。二人偶然机会相识并谈恋爱,私下确立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的一天,彤彤受到家长批评,向小张倾诉。当晚21时许,小张将彤彤领至自己家中,当日21时许至次日10时许,小张在明知彤彤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次日,彤彤的家长在小张家中将彤彤找到并报案。 庭审中,被告人小张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认为小张犯罪后自首,当庭认罪、悔罪,且其系初犯,请求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张明知彤彤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并应当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故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小张有期徒刑3年。 (通讯员孙晓) 来源:北京晚报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5-25]海南检方将以涉强奸罪起诉带女生开房校长
- [ 04-28]13岁初一女生网恋后怀孕 男友因强奸罪获刑10年
- [ 03-08]李天一涉嫌强奸罪被批捕 在押期间曾被延长拘留
- [ 03-07]李天一涉嫌强奸罪今天已被检察机关拘捕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