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职能下放”强化落实 顺推审批制度改革
www.fjnet.cn 2013-06-01 11:31 龙在宇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我来说两句
“无监督还不如不放权” 《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任务分工,为本轮大部门制改革划定了3~5年的各项任务,需要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批实施、逐步推进。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只是一个开端。未来,要把“简政放权”的精髓落实于各地方,让企业和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变化,还任重道远。 王满传表示,改革大方向确定后,与之相关的工作力度还应该加强,可以考虑适时再推出一批“单子”。按照市场主体能够自主决定、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方式能够解决则不设立审批等原则,提出取消和下放的处理意见。 高小平认为,在改革过程中尤其要注意处理好职能下放与职能加强的关系。职能下放与职能加强并不矛盾,而是辩证统一的。一些具有区域性的问题,更适合各地发挥主观能动性,去因地制宜解决,就要通过职能下放让地方有更大施展空间。而一些关乎全局的问题,则要通过职能加强形成合力,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畅通。 周汉华认为,职能下放的同时必须强化监督,切实避免“一放就乱、一乱就收”,防止改革遭遇阻力而走回头路。对已取消的项目,应当清理所涉及的部门规章、部门文件等,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强化动态管理,防止监管“缺位”。对那些已下放的项目,要防止出现管理脱节的现象。这就要求各部门在改革过程中,做好系统内的前后衔接,保证平稳过渡。 “加强监督与向下放权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职能下放到地方后,如果央地各级的监督机制跟不上,将会造成某些领域的权力失控和权力真空。”一位受访专家直言不讳地表示,“如果那样,还不如不放权。” 高小平表示,职能下放之后,对于各级政府管理水平的要求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政府必须用好手中有限的权力,为社会提供优良的服务。尤其在宏观经济管理方面,政府必须适应新的环境,制定相应的方针、目标、政策和制度。 受访专家还建议,未来应把工作重心转到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规范化建设上来。有关部门对于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和管理、行政审批权力运行和监督、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审核和论证等问题要进行细致研究,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国务院各部门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可以在核实清楚的基础上,择机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监督。□文/记者龙在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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