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镉大米”折射土壤污染 经济越发达污染越严重

www.fjnet.cn 2013-05-31 14:52  海燕 来源:中国商报 我来说两句

他呼吁,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到现有的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规范,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中已有一些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规范。新法应注意与它们的衔接、交叉,避免与之相矛盾或冲突,也应当尽量地将这些成熟的法律规范吸收到新制定的法律中来。

事实上,单是镉大米问题的解决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存在于中国农产品市场中的污染问题。正如上述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董兴涛所言,如果土壤污染没有得到解决,即便以后农田中的水稻不再含镉,其他作物仍可能重金属超标,重金属也不是只有镉这一种。

“从根本上看,只有把土壤污染控制在政府了解与控制的范围内才有可能让民众真正吃上放心可靠心中有数的农产品。”他表示。(记者海燕)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