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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肇事后拒不赔偿 驾照被车管所“冻结”

www.fjnet.cn 2013-05-31 11:26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法院获悉,近日,顺庆区法院与南充市车辆管理所联手实施了南充市首例“冻结”被执行人驾照执行措施,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维护了受害人的正当利益。

2011年,在南充市从事货物运输的何兵(化名)驾车行驶至顺庆区时,与李东(化名)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由何兵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李东多次找到何兵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一纸诉状将其告上了顺庆区人民法院。

去年年底,经法院审理,判决何兵赔偿李东的各项损失共计3万。判决生效后,何兵仍然没有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李东于今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案件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催促何兵履行给付义务,但何兵以各种理由推托,并与法院玩起“躲猫猫”。

经执行法官调查后发现,何兵长期从事货运驾驶,且居无定所,很多执行措施都无法命中其“要害”。为了督促何兵履行给付义务,执行法官积极联系并协调南充市车管所,向其送达协助执行法律文书,要求车管所对何兵在未履行交通事故赔偿义务前不予办理驾驶证年审手续。

收到法院相关法律文书后,车管所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一条“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通过审验”之规定,对被执行人何兵的驾照进行“冻结”,让何兵无法进行车辆年审。迫于驾照被“冻结”的压力,何兵与李东进行了和解,并主动给付了赔偿费用。华西都市报

  • 责任编辑:黄晓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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