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杀人后逃亡21年 被捕时已结婚生子落户

www.fjnet.cn 2013-05-31 09:11  刘飞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民警:确实有处分,两个民警、所长和具体那个办户口的民警。

一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在逃人员,顺利更名改姓,上了户口,隐瞒身份21年。蹊跷的背后,责任又该谁来承担?

按照正常程序,一个人要在另一地办理户口、更名需有原户口所在地出具的迁移证。徐学伟最初户籍所在地安徽淮南市潘集区负责此案件的潘集公安分局副局长夏承富表示,经调查,他们没有给徐学伟办理过户口迁出。

夏承富:他当时在犯案后,作为公安机关的在逃犯跑到蒙城,找了一个对象,在那个地方成家,变了一个假名字。淮南这边没有给他迁户口过去。

潘集公安分局给出的一份有关此案的答复意见书显示,据徐学伟陈述,"陆军"的身份是其通过他人直接从蒙城县立仓镇派出所直接办理的。夏承富介绍,当年可能情况很多,有可能是通过买卖户口等违规方式,甚至是通过农村户口的补录等正常渠道办理的。

作为在逃人员,徐学伟在派出所办手续,为何没有被发现是在逃人员?夏承富介绍,当年,对在逃人员的身份很难核实。

夏承富:过去每年公安部把名单发来,对着看,名单没有照片,就核对不了。一般很难核对。

具体到此案,安徽省公安厅有民警在查阅报告后表示,确是违规办理,是责任民警的个人行为。既然是违规办理,具体过程又是怎样?截至记者发稿时,承办方蒙城县立仓镇派出所也未给出明确答复。(中国广播网 记者刘飞)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