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就南海局势、钓鱼岛问题历史等答问实录
2013-05-30 18: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晓夏 黄晓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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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0日,外交部发言人洪磊主持例行记者会。 中新网5月30日电 外交部发言人洪磊30日主持例行记者会,就南海局势、钓鱼岛问题的历史经纬等答记者问。 以下是外交部网站公布的答问实录: 问:有外电报道称,近日中国渔船、海监和海军舰艇在南沙群岛仁爱礁附近活动频繁,阻止菲船只向在仁爱礁废旧登陆舰上的人员运送补给。中方此举可能成为南海紧张局势升温的导火索。中方对此作何反应? 答: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1999年,菲律宾一艘军舰以搁浅为借口,在中国南沙群岛仁爱礁非法坐滩。中方多次向菲方提出严正交涉,要求菲方拖走该舰。菲方称未将该舰拖走是因为“缺少零部件”,并表示没有在礁上建造任何设施的打算,也没有任何挑衅倾向。然而,菲方罔顾中方严正立场和自己的承诺,企图强化非法存在,企图非法侵占仁爱礁,这严重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违反《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中国政府派公务船前往该海域正常巡航无可非议。中方维护国家主权的决心和意志是坚定不移的,绝不会接受菲方以任何形式非法侵占仁爱礁。中方敦促菲方切实履行承诺,与中方相向而行,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的挑衅行动,为维护南海地区和平稳定作出应有的努力。 问:据报道,日本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29日称钓鱼岛早在《马关条约》签订前就是日本领土,《波茨坦公告》发表前更是如此。日本领土在法律上是由《旧金山和约》确定的。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有关钓鱼岛问题的历史经纬是清楚的。1895年,日本利用中国清政府在甲午战争中败局已定,秘密将钓鱼岛编入日本版图,这是非法窃取行为。随后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不平等的《马关条约》,割让包括钓鱼岛在内的“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1943年12月,中美英三国首脑发表《开罗宣言》,规定将日本窃取中国之领土归还中国。1945年7月《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8月,日本天皇发表投降诏书,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1972年9月中日邦交正常化时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载明,“日方将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至于“旧金山和约”,中国政府多次郑重声明,“旧金山对日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钓鱼岛从来就不是琉球的一部分。“旧金山和约”第三条涉及的托管范围中也不包括钓鱼岛。 中方再次敦促日方正视历史,尊重事实,信守承诺,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国际义务。 问:印度总理辛格近日访问日本,有评论称日本为“包围”中国而与印度搞好关系。你对辛格总理访日有何评论? 答:我们愿意看到周边国家之间正常发展的国家关系,希望印日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与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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