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一月内多次发声 部署打击侵权假冒
2013-05-30 06:54 李金磊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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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掉侵权假冒“保护伞” 在官方的表态中,打掉侵权假冒犯罪的“保护伞”格外引人关注。4月28日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强调,要狠抓一批大案要案,坚决打掉各类“保护伞”,对不法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2013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也指出,要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坚决打掉侵权假冒犯罪的“保护伞”。同时,中国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保持刑事司法打击高压态势。大力侦办侵权假冒犯罪案件;依法及时批捕、起诉涉嫌侵权假冒犯罪案件。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一批“保护伞”就受到惩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鬼”在开展“假羊肉”市场执法调查前向农批市场通风报信,导致该市场一批假牛羊肉在查处前被转移至该市场管理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处理结果,多名涉事人员受处分,主要责任人被免职并记大过。 将按违法所得倍数处罚 据了解,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国务院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9个月的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之后,为防止打击侵权假冒成为“运动式”“一阵风”的行为,专项行动结束后,国务院专门成立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将这一工作常态化。 近两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在4月25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12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假冒伪劣犯罪案件4.4万起,涉案总价值达113.14亿元。全国工商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152.73万人次,立案查处侵权假冒案件12.04万件,涉案金额20.24亿元。全国海关共扣留侵权货物1.5万多批次,涉及货物9100余万件。 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司长常晓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到“有案要立、立案要审”。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有关行政处罚法规。近期我国已对法律规定行政处罚的最高金额进行修改,改为按违法所得的倍数处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违法成本。(完) 附访谈页面链接: 商务部官员谈打击侵权假冒 www.chinanews.com/shipin/spfts/20130527/132.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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