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云南一中学初三女生跑步猝死 学校承诺补偿22万

www.fjnet.cn 2013-05-29 11:47  田钿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富民某中学初三女生跑步猝死 学校承诺补偿22万元

前日早上8点左右,(云南)富民县东村中学一名初三学生在跑步时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对于孩子的突然死亡,家属认为责任在学校,于是找到学校讨要说法。最后,学校同意补偿死者家属22万元。

初三女生跑步时晕倒身亡

前晚,一名自称姓李的男子致电本报称,前日早上8点左右,富民县东村中学一名女生在跑步时突然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是他的亲戚,今年16岁,在学校读初三。 “孩子明明有心脏病,是不能参加跑步的,但学校老师却继续让孩子跑步,孩子的死亡与学校有直接关系。”

李先生说,当天上早操时,孩子在操场上跑了两圈,大约就五六分钟的时间,孩子突然就晕倒在地,学校的老师立即将孩子送到卫生院去抢救,还未到达卫生院时,人就死亡。当时除了保险公司承担5万元的赔偿外,学校对赔偿多少钱却不表态。双方一致僵持到晚上10点左右,情绪激动的家属只得将学校大门围堵起来,期待学校给一个答复。在家属围堵学校大门数小时后,当地教育局的领导也来到学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学校一次性补偿家属22万元

富民县东村镇的汤书记则表示,由于这个孩子本来就有心脏病,平常学校都不要求其参加体育锻炼。但前天早操时,孩子在自由活动,跑了一段路后就晕倒了,抢救无效死亡。县教育局和镇分管领导都赶到卫生院,对家属进行安抚,做好死者的善后工作。经过双方的协调,最后由学校一次性地补偿死者家属22万元。

而东村中学的严校长称,经过医生的检查诊断,孩子是在跑步过程中突然晕倒,造成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按理应该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但考虑到走司法途径的的时间很漫长,程序也比较复杂,因此决定给予补偿。

“22万元的费用中,学校只能出几万元,剩余的部分都是由教育局和保险公司来承担。”严校长说,事发后为了安抚家属的情绪,学校还是作了让步,从人道主义角度出发进行补偿,经过司法部门的调解,共补偿死者家属22万元。

目前,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仍在调查此事。(云南网 田钿)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