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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热心车主见义勇为误把经理当贼撞死 他有罪吗?

www.fjnet.cn 2013-05-28 15:42  董柳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开车撞“贼”“拖行13米”

检方起诉书称,当日8时许,蔡永杰驾驶小客车到白云区白云大道广从路华德加油站准备加油,见一名身穿上述加油站工作服的唐某某正追赶手拿挎包的被害人管红强,误认为管红强是抢劫犯罪嫌疑人,遂驾驶小客车对管红强实施碰撞并拖行大约13米而未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导致管红强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法医鉴定显示,管红强系因钝性外力作用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胸腹部多脏器损伤死亡。

蔡永杰曾供述,自己不是故意开车撞倒对方,也是太过自信不会撞伤他才用车去顶。车头与男子发生碰撞,男子倒下,他感觉到车子跳了一下,马上刹车。但母亲坐在后头,他不敢一下子刹死。

案发当日,蔡永杰投案自首。

投案自首定性出现分歧

经媒体报道后,该案引发轩然大波。蔡永杰的行为该如何定性?有人认为,此举是好心办成了坏事,也有人认为,其行为已涉嫌犯罪。

蔡永杰投案后,同月21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被逮捕后,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提起公诉的广州市检察院认为,蔡永杰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蔡永杰的辩护律师则认为,蔡永杰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不能以故意犯罪论处,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

法庭上,蔡永杰的辩护律师表示,拖行距离是公诉人将本案定性为故意伤害的重要事实基础,但目前没有证据证明拖行了13米。交警部门第一时间的交通事故现场图证实刹车痕迹是5米左右。另外,蔡永杰的供述及当时坐在车上的蔡母均称采取了刹车。律师认为,蔡永杰是自以为为了保护加油站的合法权益而实施的所谓的正当防卫,主观上既不存在直接故意,也不存在间接故意。

该案未当庭判决。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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