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长江干线船舶扰乱无线电通信将受查处

www.fjnet.cn 2013-05-28 09:28  皮曙初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长江干线船舶扰乱无线电通信将受查处

长江海事局将从6月1日起在长江干线泸州至上海开展水上无线电通信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对扰乱水上无线电通信的船舶集中进行查处,以保障长江航运安全。

据长江海事局副局长陈俊介绍,专项整治活动将重点对船舶电台执照、船舶安全通信进网登记、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电台配备等进行检查,集中整治船舶非法安装大功率甚高频电台、乱占乱用甚高频通信频道等行为,引导船舶正确使用无线电通信频率,纠正和查处乱用频率、恶意干扰行为。

陈俊说,水上无线电通信就像船舶的“耳朵”,是保障航行安全、调度指挥最有效的技术手段,在提高航行效率、保障航海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果船舶航行存在无电台执照、乱占乱用通信频道、未按要求配置无线电通信设备等行为,将对长江航运安全带来隐患。

为净化长江水上通信环境,维护无线电通信秩序,长江海事局近年来先后在长江干线上海至泸州水域设置了1个监测管理中心、2个监测控制中心、7个固定监测站、11个移动监测站(包含移动监测车)和11套手持式测向设备,构成了长江干线甚高频无线电监测系统网络。(新华网 记者皮曙初)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