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首次拥有正式的党内“立法法”
2013-05-27 21:1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陈颖 陈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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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表示,这两部党内新法规的制定和公布,对推动以党内法规建设为核心环节的党的制度建设,丰富拓展执政党建设的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 新出台的《制定条例》规定,制定党内法规应当统筹进行,科学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条例》还对编制党内法规规划和计划的程序、制定建议内容、编制部门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甄小英表示,这是中共历史上第一次提出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有利于加强党内法规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布局,明确法规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其系统性、协调性和前瞻性。 “而且该五年规划同五年一次的党代会相衔接,也有利于检查党代会关于党的制度建设要求的落实情况。”她说。 与《暂行条例》相比,《制定条例》将“有的党内法规公开发布”的规定,修改为“党内法规经批准后一般应当公开发布”,确立了“以公开发布为原则、以不公开发布为例外”的制度。 姜明安说,此修订可以提高党内法规的知晓率,进而监督相应法规的贯彻执行,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民主性、先进性。 《制定条例》还对征求意见环节作了细化规定:一是规定征求意见时应当注意听取党代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二是规定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党内法规草案,应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三是规定征求意见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网上征询等形式。 甄小英说,这将有利于解决一些地方制定党内法规过程中存在的闭门造车、脱离群众、脱离实际、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现象,以及由此导致的一些党内法规质量低,甚至与党纪国法相冲突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同时,《备案规定》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及审查作出了全面规定。 从去年6月开始,中共在全党部署开展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计划用2年半左右时间对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中央党校教授、党建专家叶笃初说:“制度建设具有极强的传递性,不仅对当代、也会对后代产生影响。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将有力保障中国共产党实现长期执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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