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女骑警被指是城市“形象工程”,与警察职责格格不入。26日,大连市退休警察赵明申请公开女骑警队审批背景、编制开支等信息,并被有关部门受理。大连市公安局有关工作人员告诉本网记者,他们已掌握这一情况,但未透露更多信息。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赵明表示,他反对将女骑警的正面作用最大化,应当实事求是地量化和评价她们的社会功能。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昕认为,大连女骑警的成本和收益,从管理学和经济学的角度来考虑“有些不值”。 而网友的观点较为两极。有网友认为,骑马巡逻不如骑摩托或自行车实用,建议取消;也有网友指出,这已是大连的城市文化和名片,不能取消。 当事人谈—— 信息公开申请人赵明:警察不应“摆样子” 早在8年前,针对全国各地效仿大连设立女骑警的倾向,赵明就曾展开民意调查,并指出女骑警不符合人民警察实战需要,其行政决策也有违有关规定。同年5月,赵明所作相关文章还刊登在《公安内参》中。但由于彼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尚未发布,赵明的提议与倡导暂被搁置。 赵明认为,现在正视这个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昨天下午,赵明正式提交申请,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公布女骑警成立及设置的审批背景、人员编制开支,以及自成立以来参加治安、巡逻、安全保卫、城市管理、体育运动和礼仪表演等情况,以期通过论证类比推动女骑警改制。 “我不是一边倒地认为女骑警一无是处,而是反对把其正面作用最大化,而避而不谈其负面作用。”赵明表示,应当全面公正、实事求是地量化和评价女骑警的社会功能和效益。 在这位退休警察看来,大连女骑警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力,是以开支巨大的“高消费”为代价的,而且毫无疑问是城市“形象工程”。而一项耗资巨大的政府工程是否应出台,应该经过充分论证和同级人大批准。 赵明还指出,大连设置女骑警的出发点,并不是出于社会治安的考量,而是人为地制造“风景线”般的旅游景观。 “能行车的地方为什么偏要骑马?公安机关的主要社会功能是依法维护社会治安,而女骑警的现实社会功能与警察职责格格不入,”赵明说,“很多城市都对女骑警赞扬有加,什么‘神州警花’‘都市丽人’‘马背上的玫瑰’等等,这些基本上都与警务活动无关,警察的作用不是作秀和‘摆样子’。” 据报道,赵明的申请已被有关部门受理。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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