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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救援服务车主常被“宰” 湖南对服务收费征意见

www.fjnet.cn 2013-05-26 19:42  黎政祥 李浩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来说两句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车主常被“宰” 湖南物价部门对服务收费公开征求意见

当车辆在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时,车主该如何在第一时间实现自救?大部分车主都会想到拨打救援热线。但是目前救援服务单位存在漫天要价的现象,让很多不清楚收费标准的司机,经常被“宰”。湖南省物价局针对这一问题,近期已拟定了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标准的补充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收费意见。

在长沙树木岭的一家大型物流点,停了很多大型货车,一说到高速公路救援收费的话题,很多司机纷纷给记者吐槽。

湘A13410的车主胡师傅,是湖南残联货运公司的一名普通驾驶员,今年5月14号,他满载着一车蚕豆行驶在长永高速公路时,因为一包蚕豆出现了裂缝,撒在了路基上,而招来了路政管理人员:“掉了包,掉在下面了,路政强行把我的车子拖到了停车场去了。”

车子拖下了高速,而吴师傅则被要求交付700元费用,除了车辆保管费、拖车费之外,还有货物保管费,对于货物保管费,吴先生表示,难以理解:“车体费是50块钱一天,货物保险是50元每方,停一天,收费1000元,货物保管根本不存在收费,从道理上来说是受不了这么多钱啊,收了700块钱。”

在一旁的货车司机袁师傅曾在高速公路上遭遇过一次车祸,细心的他也发现,自己开的家用小轿车竟然跟满载货物的大货车吊装费用相同:“如果按照载吨位的话,对地面的荷载,两个对于地面的比重也不一样,两个重量也不样,如果拖车产生的拖车费,也不能按照同一种价格标准来收取,对吧。你就是觉得不合理是把?我感觉是不合理的。”

湖南省物价局石油交通和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廖益平告诉记者,以前,高速公路救援货物保管的收费标准比较含糊,让很多车主都出了冤枉钱。在征求意见稿中,他们对于收取过货物保管费的问题进行了规范:“比如我拉了这一车大的货物,你如果不需要我保管,那你收停车费就可以了,但是如果需要我报管,不然会丢失,那就肯定需要收费了。”

记者:“也就是说意见出台后,这样强制收费的情况是绝对不允许的,对吗?”

廖益平:“是的。”

湖南省高速公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稿还新增了货物吊装、人员转运、现场清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吊车收费标准以吊装货物重量对照相应车型重量核定收费标准。救援服务单位对现场进行打扫清理的服务费,每次为一型车100元、二型车200元、三型及以上型号车辆300元。而人员转运服务,则可参照当地出租车收费标准。

湖南省物价局石油交通和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廖益平说:“专门派个车子来接送你,但是再贵也不能贵于当地的的士费用。”(记者黎政祥 湖南台记者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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