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一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或下放

2013-05-24 20:1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蓝晓梅  
分享到:

新华网北京5月24日电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家能源局近日取消或下放一批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

取消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有5项:企业投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新油田开发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年产20亿立方米以上新气田开发项目核准;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电力市场份额核定;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

下放涉及能源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7项: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水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核准;企业投资燃煤背压热电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风电站项目核准;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列入国家规划的非跨境、跨省(区、市)500千伏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企业投资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低于120万吨的煤矿开发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非跨境、跨省(区、市)的油气输送管道项目核准。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新“三定”规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有关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推进职能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止“一放就乱”,完善制度机制,真正做到该管的管住管好,不该管的不管不干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