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云南会泽“轮奸”案发回重审 受害人坚称被伤害

www.fjnet.cn 2013-05-24 14:10  肖辉龙 来源:云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相同的回避与坚信

一起8年前的“强奸伤害案”,因证据不足被省高院发回重审。从7年前一审判决两名嫌疑人入狱,再到10多天前一名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受害者、嫌疑人的家庭,如同在风浪中大起大伏。

回到家中的施伟,一直在沉默,他说自己内心五味杂陈,说活着就是为了洗清自己身上的冤屈。

而受害人刘敏得知施伟被放出,不满和愤怒被点燃。她说自己不会说谎,说自己因为8年前的伤害受尽苦楚。

不管是施伟还是刘敏,都回避谈论案件本身,但他们都表达了相同的观点:坚信司法机关会给自己讨回公道。

刘敏的母亲詹英(化名),遇到赶集日都会在老厂乡街道边摆摊卖酸菜红豆饭,一天能赚200多元。

除了施伟的命运,8年前曲靖市会泽县娜姑镇这起重大“强奸伤害案”中,另一位人物的性格特点和生活现状,也是人们所关注的。她就是案件中,自称被范天贵与施伟轮奸并割断手脚筋的起诉人——刘敏。

8年过去了,对于自己亲历的这起重大刑事案件,多年后被省高院发回重审,以及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取保候审的理由,将曾是案件中最主要的犯罪嫌疑人之一的施伟放回家中,刘敏心中到底怎么想?她的现状又是怎样?

一直回避在公众视野下的刘敏,昨日在接受云信记者采访时,说“只会向司法机关讲述案件详情”。她同时称,施伟割伤了自己,自己才是受害者,这些都是实话不可能说谎。

刘敏的哥哥刘先云称,妹妹有什么事都会、也只会跟母亲詹英和姨娘詹玉讲。得知施伟回到家中的消息,这两名和刘敏关系最为亲密的亲人,也表现出了不一样的反应。詹英一惊,再三反问核实;詹玉则表示什么都不知情。

刘敏

“公安、检察机关会给我讨回公道”

“把他放出来是什么意思?”

记者:施伟回家了,你知道吗?

刘敏:他哪个时候出来的?他真的出来了吗?

记者:是的,在他家里与他见了面。

刘敏: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他出来了?(刘敏满是疑问地反复向记者核实)

记者: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刘敏:坐了六七年牢,又把他放出来了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我也可以随便买把刀去割(伤)人?肯定是有人帮施伟,才让他放出来了,现在把施伟放出来,我也要去买把刀割他。他怎么割我,我也怎么割他。(刘敏情绪显得激动,说话声音迅速提高)

记者:这样做不理智,对双方都没好处……

刘敏:施伟伤害了我,就这样把他放出来,就像他一样,反正割完了也不用去坐牢了。有什么不理智不合理的?既然都没有好处,那就不应该把他放出来啊!

记者:你很恨施伟?

刘敏:我跟他没得仇,为啥子(为什么)要说是他,如果施伟没有伤着我,我怎么也不会说是他,我可以说是别人啊。不然他也不会说他整(割)着我了,肯定是整着了,他才在公安机关面前承认的。

记者:你还能回忆起案发当天的经过吗?

刘敏:对于案子,除了和公安机关的人我会全部交代,其他人我都不会讲。

记者:你有什么难言之隐?

刘敏:我是受害人,公安、检察机关会给我讨回公道,我不愿意跟其他人说,宁愿一个人去承受。没有什么要隐瞒的,施伟割了我是真实的,我不可能说假话,也不会说假话。不需要再问了,我有什么想法和看法,也不会告诉别人。

——再次回到8年前这起重大刑事案件案发的小县城,天空的阴云并未散尽,凉风也仍在吹袭。连续几日,记者通过多种渠道,才用电话与案件中的起诉人刘敏取得了联系。谈话中,她倾诉了自己生活的苦楚,也表达着对“施伟回家了”这一消息的惊慌、不满和激愤。

“我不想再留在这里了”

记者:你现在在会泽县城?

刘敏:我,我不在。我在天津了,去天津找点活干。

记者:什么时候去的?

刘敏:前两天,现在还在路上,还没有到天津。

记者:和朋友一起去的?

刘敏:我一个人,没有朋友。现在家里是这个样子,和家里人商量后,就决定过去看看。

记者:你在天津有朋友吗?

刘敏:没有朋友,就是出去试试找工作,这件事对我的生活影响太大了。我想离开会泽,去一个新的地方工作生活。

记者:有哪些影响呢?

刘敏:出了这个事(8年前的“强奸伤害”案)以后,我就和娜姑镇的那个男朋友分手了,后来又找了会泽县城里的一个高中老师,没好久又分了。我的右手也使不起力,做不了活计(工作),到处找工作都找不到,现在都是靠妈妈和哥哥接济。我在社会上也受到了很多限制和影响。

我这个事情还被昆明的一家报纸放到网上,还把我的真实名字也登上去了,后来我要求他们删除了网上的报道,后来他们向我道了歉。这里有很多熟人,就都知道我的事了,我不想再留在这里了。

记者:你之前在会泽一家门店做话务员工作?

刘敏:就做了一天,第一天去应聘上了,第二天上了一天班,老板就不要我上了。我也不可能要妈妈和哥哥养我一辈子,毕竟妈妈年纪也大了,哥哥也有两个娃娃要养,所以我决定去天津找份工作生活。

“他们曾想用20万元收买我 叫我撤诉”

记者:施伟出来你有担忧吗?

刘敏:有什么担忧的?过了六七年了他们又整出一些所谓的新证据,怎么可能呢?这些新证据为什么不在一审开庭前就拿出来,难道七个月都准备不好这些证据?施伟肯定是用钱请律师买出来的。

记者:为什么这么说呢?

刘敏:六七年了还有新证据,难道司法机关之前就不知道审核?他们就是靠有钱。之前法院判决给我的45000元赔偿款,到现在我一分都没有拿到。

记者:没有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刘敏:我请不起律师,生活都是妈妈和弟弟照顾,找个律师要几千块钱,我到哪找去?一审开庭前,施伟的家人还喊了20多个人过来,想用20万元收买我,叫我撤诉,那怎么可能呢?虽然没有钱,但是我也不同意。记者:这事发生在哪里?

刘敏:我现在在外边,用的是会泽的号码,不方便接电话太贵了,不说了我先挂了。(随即刘敏挂掉电话,不再接听。)(昨日,记者也就这一细节向施伟的姐姐施涵求证,施涵称自己并不知道有家人拿钱收买刘敏一事。)

母亲

女儿有没有被强奸?“记不得了”

——面对记者同样的问题,作为与刘敏最亲密的两位亲人,母亲詹英和姨娘詹玉,都作出了与刘敏回应均不一样的回答。对于一些关键性的细节,两人也均表示不知情。但对于施伟回家的消息,她们都明显地表示了诧异和不满。

记者:女儿(刘敏)出去了?

詹英:昨天和一个朋友去天津了,她有几个朋友在那边。

记者:她去天津做什么?

詹英:晓不得,不知道她去做什么,前几天找我要了1000多块钱就走了,什么时候回来也没有说。

记者:那边有什么朋友?

詹英:她跟我讲去天津找另外一个姨娘。(迟疑片刻,詹英又补充说女儿是去天津找外婆家的一个姨娘。)

记者:她以前去过吗?

詹英:以前从来没有去过。

记者:你知道施伟回来了吗?

詹英:回来了?他真回来了?(詹英瞪大眼睛盯着记者)

记者:对。

詹英:他(施伟)肯定是黑钱给多了,拿钱买罪了,就保出来了。这个不出钱,他咋能(怎么能)出来呢?他把我姑娘(刘敏)的手砍成这样,判了刑怎么就这样放出来了?(詹英眼神显得游离,开始四处张望。)

记者:是法院改判放出来的,因为证据不足。

詹英:我女儿跟施伟没得任何来往,认都认不得。我姑娘说,怎么会无缘无故碰到这种无赖,还说自己命苦。记者:女儿手脚上的伤怎么样了?

詹英:都是拿高利贷款给她医的病,贷了15000元。越积越久,现在还欠着村子里面银行高利贷款两三万元。施伟割了我家姑娘的手不会假,也掺不了假。

记者:那施伟强奸了你女儿吗?

詹英:不知道有没有强奸她,晓不得记不得了。(詹英停顿片刻,随后接着说)怎么不会有,肯定有强奸着的。

记者:这是有证据还是猜想的?

詹英:百发百中嘛,肯定有,是他不承认。(记者再次提问时,詹英开始四处张望,并以听不懂为由没有回答问题,而与刘敏最为亲密的亲人之一詹玉,则对刘敏的近况、身在何处以及有无被强奸等问题都表示不知情。)

哥哥

“妹妹从小脾气就不是特别好”

——作为比刘敏大一岁的亲哥哥,30岁的刘先云已是两个小孩的父亲,昨日他在老厂乡自开的电器门市前,单独向云信记者介绍了妹妹的近况以及个性。

记者:妹妹还是靠你接济?

刘先云:是呢,每个月会给几百块钱不固定,每个月中旬和月末都会到我门市里玩。来一次都是三五天,她的手做不了活,我5岁女儿能拿的东西,她的右手也抓不起来,主要就是右手用不起力,有一只脚也伤得厉害,所以也不方便走路,她过得也很不容易。

记者:她过来会帮你照看生意吗?

刘先云:不会,过来大多数情况都是闲着,只是偶尔带我的小女儿出去逛逛。

记者:妹妹出事那会你去找了吗?

刘云先:去了嘛,是姨娘打电话来就赶过去的,到那里,她已经被她的男朋友从山上背下来了,全身是血,头上的血都干成块了,看着都心疼和难过,先是在甘沟医疗所,后来120又把她送到会泽县医院。

记者:你问过妹妹是怎么伤着的吗?

刘先云:没有问,都是姨娘在处理这些事,她(刘敏)也没有跟我说。她有什么事都只跟母亲和姨娘讲,我们家人都有点依靠姨娘,因为她(詹玉)出来做生意久,见的世面多。

记者:妹妹是怎样的性格?

刘先云:从小性格就有点调皮,脾气也不是特别好,没有我好。小时候,父母都比较宠着她。

记者:她有什么爱好?

刘先云:就喜欢和村子里面的几个小姑娘一起玩,很少回家。不过现在那些小姑娘都出去打工了,她又出了这桩事,所以跟她玩的人也少了。

记者:她最近有想过去外面生活吗?

刘先云:没有想出去嘛,她上个星期还到我门市里,她这几天都在会泽县姨娘家的摩托车门市那边。大多数时间都是跟着姨娘,在那吃和住。

(注:文中涉及人物姓名均为化名)

肖辉龙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