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陌生人借手机 八成受访者选择“犹豫”或“不理”

www.fjnet.cn 2013-05-22 14:38   来源:广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曾经受助 至今铭记于心

在50名受访者中,有10人非常明确地表示,自己会借手机给陌生人“救急”,部分人为什么会回答得如此爽快,他们不担心“骗子”吗?

“我是受过别人帮助,至今铭记在心里,所以如果有陌生人求助帮他打个电话,我一定会答应!”在铁路系统上班的魏女士介绍,她的女儿在外地读大学,有一次坐中巴车回柳州,中途手机弄丢了,女儿在车上借了别人的电话给魏女士打了个电话,告诉她实际情况。魏女士非常着急,赶到车站去接女儿,中巴车还没有到车站,魏女士拿出手机准备回个电话给女儿,问她什么时候车子会到站。最赶巧的事情发生了,魏女士的手机这时也没电,一下子又找不到公用电话,她就向旁边的一位陌生人说明了情况,那位陌生人二话不说,掏出手机帮魏女士打了一个电话,最终魏女士和她女儿取得联系。

在和平社区工作的韦女士,也讲了自己在街头向陌生人借电话的经历。韦女士介绍,有一次她到北雀路找自己的大姐,当她到达时,正准备打电话联系,发现手机没电了,于是就向行人借电话,对方也没有多想,就把手机借给她。

“这是个很小的事情,但是现在依然记得!”韦女士说,“虽然说现在骗子很多,但也不是每个陌生人都是骗子,借手机给人打个电话并非难事!”韦女士说。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