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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严禁招聘年龄限制 专家称北京落户新政或废止

2013-05-22 11:33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陈颖 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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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落户“新政”会废止吗?

国办的通知,让此前被北京人社局政策“打击”的众多毕业生和在校生欢欣鼓舞。最有代表性的网上留言是“恳请落实”。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莘认为,尽管北京市人社局的政策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之前,并非有意与中央精神相悖,但北京市人社局应当尽快跟进,对自己与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相冲突的通知要么整个撤销(废止),要么变更或者撤销其中不符合中央精神的部分内容。“北京市政府作为国务院的下级政府,应当服从国务院的指示、命令。隶属于北京市政府的人社局更不能违背国务院的通知规定,对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的年龄作出限制性要求。”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章志远也认为,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效力较高,应该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北京的做法有年龄歧视之嫌,应该遵循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他强调,从法理上讲,国务院办公厅的文件下发之后,北京有关方面有责任修改、废止其违背上述文件精神的规定。

高秦伟说,虽然北京的政策是基于留京指标短缺,为了人口调控而作出的,但在发布之前,没有经过专家的论证,也没有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特别是没有相应的实证数据支撑,没有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科学性。要不要废止,涉及到我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问题。“根据立法法第18条的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认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可以向备案监督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由备案监督机关的法制机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因此,相关组织与个人可以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即法定的备案监督机关)提出书面审查建议,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法制办公室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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