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网传深圳一官员在台猥亵男服务生 已被召回

www.fjnet.cn 2013-05-22 08:38  彭晨 来源:深圳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针对网传“龙岗街道办一官员在台涉嫌猥亵男服务生”,龙岗区人民政府新闻办昨日21:45通过其官方微博“龙岗发布V”回应称:我们关注到网络反映的李姓官员涉嫌在台猥亵一事,已要求涉事人立即返回说明情况,同时通过有关方面了解情况,待情况了解清楚之后,即迅速作出相应处理。

深圳商报相关报道

龙岗一官员在台涉嫌猥亵男服务生 系龙岗街道办副书记

日前,龙岗街道办一官员受邀到台湾访问,被曝出醉酒猥亵男服务生。据了解,该名官员叫李某山,系龙岗街道办副书记。

据了解,李某山是受台湾之邀前往的,19日晚间,李某山一行来到台北一家知名酒店就餐。晚餐进行了一半,李某山离席,走到餐厅门口透气。此时,一名21岁男性行李员经过,李某山让其带路回到餐厅,不想中途他突然将这名行李员拉到洗手间,并对其进行猥亵,甚至企图性侵。遭到行李员反抗后,李某山离开现场。事发后,行李员将此事汇报给了酒店主管,酒店方面立刻报警求助。

警方赶到现场后,根据李某山一行用餐记录找到其下榻的酒店,并将李某山带回调查。据了解,李某向台湾警方表示,当时喝了酒,一时兴起才会失控,他对当时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并对当事人表示歉意。事后,双方达成和解,李某山赔付18万元新台币(约4万人民币),不过台湾警方仍在20日下午,依“性骚扰防治法”移送台北地检署,检察官当面吿知缓起诉3年。

昨日,记者查询了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李某山于1970年7月出生,系龙岗街道办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维稳及综治办主任,负责人大、政协、社会建设、武装、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应急指挥以及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等工作。

昨晚9时35分,龙岗区政府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区政府关注到网络反映的李姓官员涉嫌在台猥亵一事,已要求涉事人立即返回说明情况,同时通过有关方面了解情况,之后,即迅速作出相应处理。(晶报 记者 彭晨)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