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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应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争议:优先考虑保护

2013-05-21 13: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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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21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情况。林业局副局长印红就“野生动物保护及资源利用”争议作出回应时表示,要坚持生态优先。优先考虑到野生动物的保护,对可能危及濒危物种种群生存繁衍,不利于生态平衡的猎捕活动,要坚决予以停止,除了科学研究等的特殊需要,原则上不开展以经营为目的的猎捕活动。

印红认为,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实际不光是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上遇到的问题,对自然生态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利用,保护和利用的关系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对自然生态的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都是为了让人民群众能有更加美好的生活,不仅让我们当代人能够不断地改善我们的福祉,同时我们这一代人也要为后代奠定一个美好生活的基础。”

印红强调,世界各国或多或少地都保留了一些对野生动物利用的方式和活动,但是反对滥食滥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是当今世界的一个共识。对于中国来讲,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这是《野生动物保护法》确定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方针,其实质也是反对滥食、滥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同时要求正确处理好保护、繁育和合理利用的关系。

印红提到,针对中国野生动物资源总量不足,利用历史长久、需求多元的现状,相关部门在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方面有三个基本的准则:一是要坚持生态优先。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要优先考虑到野生动物的保护,采取多种措施,要实施有效的保护,对可能危及濒危物种种群生存繁衍,不利于生态平衡的猎捕活动,要坚决予以停止,除了科学研究等的特殊需要,原则上不开展以经营为目的的猎捕活动,坚持保护优先。

二是积极驯养繁殖。要尽可能以人工繁育的资源来满足人们利用的需要,而不会因为满足人们的需要而带来野外资源的减少。中国倡导的积极驯养繁殖,是一个中间环节,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一方面繁殖的产品会满足人类的合理需求,另一方面有一些拯救救护的物种可以重回野外。

三是合理开发。规范野生动物的利用方式,对利用非法来源、未经检疫的野生动物产品以及不健康利用行为坚决取缔。这三个基本准则,生态优先主要是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积极驯养繁殖既有政府主导的一面,也有市场的合理进入。对合理开发利用这一块,主要是政府建立合理利用的秩序,通过法律法规制度,和监管秩序,保护合法经营,打击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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