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民政部解释红会捐款对不上账

2013-05-20 07:08  陈荞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京华时报讯(记者陈荞)在民政部公布的统计数据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接收的芦山地震救灾款物比红会自己公布的数字少了46万元,一时引发关注。(见本报昨日报道)昨天,民政部就此发布更正声明,称统计数据中关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数据原本应该截至5月9日,发布时却写成了5月10日,以致最终统计数据与红会的统计数据不一致。

5月17日,民政部通报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本级和14家社会组织报送的芦山地震救灾捐赠统计数据:截至5月10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接收捐赠11399.78万元,物资2051.05万元,合计13450.83万元。该数据与红会5月10日在官方微博及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15926.90万元)不一致,少了2476.07万元。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相关负责人随后表示,在红会5月10日公布的数据中,除了红会自身接收的捐赠,还包括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捐赠数据。而在民政部公布的数据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数据是分开通报的。

即使如此,根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将同为截至5月10日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接收的捐赠款物数额相加,总额也只有15880.58万元,与红会公布的数据仍有46万余元差距。

昨天,民政部救灾司就此事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接收和使用四川芦山4·20强烈地震救灾捐赠款物统计情况通报的补充说明》。该说明称,民政部17日通报的数据中,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接收捐赠情况采用的是截至5月9日的数据。截至5月10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报送的统计数据应为:接收资金1671.31万元,接收物资804.76万元,合计2476.07万元。

按照这份说明,将截至5月10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与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接收捐赠款物数额相加,总额为15926.90万元,与此前红会公布的数据一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