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信用社主任强奸女舞伴 办案民警诱使受害人翻供

www.fjnet.cn 2013-05-19 18:11  生俊东 王海锋 胡建华 张冠宇 来源:大河网 我来说两句

借与舞伴在KTV包间跳舞之机,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将舞伴拉到卫生间里奸淫。5月3日,经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以强奸罪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志勇,被卧龙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3月8日,时任南阳市卧龙区农村信用社主任的被告人王志勇,经朋友李某等人邀请,在该市钻石KTV房间跳舞时,见朋友邀请的女友陈某年轻漂亮,顾起邪念。便主动邀其跳舞,跳至卫生间门口时,强行将陈某拉入KTV房间内的卫生间里,将门反锁。不顾陈某的强烈反抗和哭求,对陈某搂抱、抚摸,并将其按倒在卫生间的洗手台上,实施了奸淫。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还威胁受害人,说他有权有势,不准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不许伤害他的名声和面子,否则后果自己想。事情发生后,被害人报了警,犯罪嫌疑人王志勇被抓获。

此案在办理过程中,因一名民警和一名检察工作人员涉嫌诱使受害人翻供,目前被批准逮捕。(生俊东 王海锋 胡建华 张冠宇)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