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传女友不雅照 男友自称只是好玩
2013-05-17 15:04:06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男友上传 只为好玩 再看看照片里的环境,就是宾馆里的。 当时房间里,只有自己和男友两个人,毋庸置疑,照片是男友拍的并上传至微信的。 当小王问及男友出于何种意图上传自己不雅照时,他却若无其事地表示,“只是试试看而已”。 平时周某就经常拿小王的手机给小王拍照,然后上传到微信。 所拍的照片都是两人约会时,小王甜美的模样。对于男友的这一嗜好,小王倒也就没说过什么。 但是这一次,小王接受不了。 两人很快发生了争吵,周某却不以为然,居然一甩门就走了。 由于及时发现,小王随即删除微信上的照片。随后,她选择报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找来了周某,他也不狡辩,承认是自己拍的照片并上传到微信上的。 周某说,当时也是觉得好玩,并无其他。 对于周某轻描淡写的说法,民警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不过民警告诉周某,其行为已经构成涉嫌侵犯他人隐私。 |
相关阅读:
- [ 02-21]南昌新建一村支书被曝不雅照 女举报人称欺骗感情
- [ 01-26]台湾嫩模王若葳全裸照外泄 600张不雅照网络疯传
- [ 01-06]上海闵行:网传“公务员不雅照”主角为私企股东
- [ 12-26]平和旅游局微博晒"生殖器" 网友热议"雅俗"标准
- [ 12-21]平和旅游局微博晒"不雅照":两处景点酷似生殖器
- [ 12-04]网传重庆涪陵干部不雅照 监察部门确认属实立案
- [ 12-04]重庆涪陵:近日网传不雅照男性为文化执法干部(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