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男子卖假“伟哥”牟利被判刑 进价十几元卖100多

www.fjnet.cn 2013-05-16 19:54  朱超 来源:大江网 我来说两句

发现出售成人药品能赚取暴利,男子竟在网上大肆出售假“伟哥”。5月16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就李某销售假“伟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今年39岁的李某原系某事业单位员工。从2004年开始,李某在未取得药品销售资质的情况下,通过非正规渠道以每盒十几元的价格购进“艾力达”、“金刚”等壮阳药,再通过其在淘宝网上开设的情趣店,以每盒100多元的价格销售给他人,“生意”一度非常“红火”,案发时公安机关从李某处扣押到艾力达12盒、金刚4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上述销售的“伟哥”均系假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反法律规定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并根据被告人李某的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最终作出上述判决。(朱丽琴、黄飞、记者朱超)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