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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住宅内自治黑色颗粒当“伟哥”卖被判刑

www.fjnet.cn 2013-05-16 15:24  刘凡静 来源:海南特区报 我来说两句

几名山西籍人员在一老板的“号召”下聚在一起生产伪劣药品,通过多家物流公司将假药销往全国各地,牟取高额利润,并有人专买该团伙制造的假药,加工成为壮阳药品。昨日下午,海口龙华法院公开宣判,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这几名罪犯有期徒刑10年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300多万元至50多万元不等。

制造假药销往全国各地

2007年以来,郭某勤(在逃,另案处理)租赁海口市金盘建设三横路一大厦几间房作为制假窝点,购买设备和原材料生产、销售伪劣壮阳药品。王某明接受郭某勤的委派,负责其中两个制假窝点的生产管理,包括托运货物、管理账目等,并负责支付所有窝点的房租和工人的工资发放。2009年10月,王飞某接受其弟弟王某明的指派,到制假窝点负责伪劣药品的调配、生产工作。2010年初,郭某勤委派任某辉负责另外窝点的生产管理。郭某龙负责协助其妻子(任某辉)对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的财务管理。

2011年7月至11月间,王某明以“任小飞”、“小任”、“小飞”等名义通过多家物流公司托运销售到武汉等地的黑色丸颗粒产品共1087.4740万粒,半成品丸颗粒820公斤,销售金额2784370元。2011年期间,王飞某销售给张某各种丸颗粒134.54万粒、半成品丸颗粒51公斤,销售金额223307元。2011年5月至11月期间,任某辉以“任小飞”、“小任”、“小飞”等名义或匿名销售到武汉等地的白色蜡丸855件,共231.05万粒,销售金额315688元。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期间,任某辉销售给张某白色蜡丸29.78万粒,销售金额170824元。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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