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安置房项目政府强行解约 与房企互推责任
www.fjnet.cn 2013-05-14 17:45 朱永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来说两句
突然要求解约 企业称解约理由“差强人意” 2013年4月25日,情况急转直下,儋州市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给新天房置业有限公司发去《关于要求配合办理终止合作协议的通知》,要求天房集团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终止合作协议手续。并要求新天房置业有限公司在5月10日前,对所搭建的活动板房,B、C区搭建的围墙及毛坯样板房进行自行拆除。 管委会给出的解约理由是,根据合作协议第十一条第六款:“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时开工或按时完工超过30天,或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无法达到相应设计要求国家强制标准、行业标准,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对已完成的工程部分及其前期投资进行清算,按原定条件返还投资。” 很显然,工程还未开工不存在质量达标与否的问题,而未能按时开工超过30天则是由于儋州市政府严重拖延土地净地交付时间,并且对天房集团提出的具体施工细节问题一直不与回应,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天房集团相关负责人称开工则无疑要冒着巨大的风险。 无奈的情况下,天房集团5月6号出函回复,同意解除协议。 管委会回应:解约是因为天房迟迟不开工 老百姓意见大 儋州市滨海新区管委会主任蒙小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之所以跟天房集团解约,是因为2011年签订合约以来,天房集团一直迟迟没有动工,被安置的很多群众一直以来只能靠租房子住,迫于老百姓的压力,他们只能跟天房集团解约。 蒙小明还强调,他们曾经多次催促过天房集团要求天房先动工,具体的细节问题可以边开工边谈。“有政府做你的后盾,你怕什么!”蒙小明说。 蒙小明还告诉记者,儋州市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已经在起草解除合约的合同,具体的赔偿问题,后期他们也会和天房集团协商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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