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会社监委发言人回应“控制人”质疑 称被误伤
www.fjnet.cn 2013-05-13 18:44 微博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2、问:有网友认为,红监会的经费如果来源于红会,就不能很好的施行监督功能。您怎么看? 答:被监督方需要承担监督方在开展监督工作时发生的费用,是现代治理结构的一种通行做法,符合国际惯例。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质疑,担心有网友会提出社监委使用红会提供的工作经费后不能履行独立的监督,所以红监会目前使用的工作经费由一位委员主动捐赠。 社监委的绝大部分委员本身都有稳定的收入,而且在北京开展调查活动时都自己开车前往,打电话也是用自己的手机,此外并不需要其他什么经费。我也进行了一些调查,除了去红会开展监督工作时吃过红会的盒饭之外,并没有花过红会一分钱。据我了解,目前社监委实际的调查经费只花了几千元,主要是张勇委员前往成都调查成都市红会募捐箱长毛事件时的机票和住宿费用。 3、问:您觉得自己为什么会被质疑? 答:我是红会社监委的新闻发言人,曾经负责社监委官方微博的管理工作。新闻发言人由社监委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任命,按照社监委新闻发布制度的规定,社监委官方微博由新闻发言人负责管理。周筱赟或许觉得红会有些地方做得不好,需要监督。在他眼里,社监委是红会的辟谣机构和公关部,而我又是社监委的新闻发言人,相对来说发出的声音又相对较多,所以容易被他误解为我是社监委的控制人。我觉得我被质疑是被误伤了。 按照社监委的工作流程,接到网友的有效举报后,我们可以展开调查,而调查的结果会有两种情况:属实的我们要批评甚至谴责,不属实的我们要予以澄清。由于调查的结果显示,谣言占的比例确实比较多,所以容易给网友留下“辟谣”的印象。 后来社监委也注意到网友的这种误解,就和红会进行沟通,以后凡是涉及质疑的事项,均应由红会的官方微博出面回应,社监委的官方微博不再发布这方面的内容。 4、问:有网友提到您的公司并非NGO是怎么回事? 答:有关这方面的内容在我们品牌中国产业联盟的官方网站上表述得非常清楚。品牌中国产业联盟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注册的社团。品牌联盟(北京)咨询有限公司是其独家授权执行机构,类似的做法非常普遍,在法律上并无不妥。为什么要去香港注册?因为希望我们能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而在国内,没有挂靠,是不能注册带有“中国”字样的机构,这一点我们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沟通过多次。十八大以后,这方面的政策有望放开,我们目前正在积极和民政部沟通,希望品牌中国能早日在民政部注册。 目前对于民间组织的管理主要有三部条例,包括《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在这三部条例中,除了《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将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也纳入管理范围外,其他的两部条例则未明确提出对境外社团组织的管理办法。 2007年时,北京市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队长郭卫东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国家没有出台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香港批准非政府组织在内地活动,是否要到当地部门登记,没有硬性规定。 我们不是国家机构,没有拨款,活动所需的场地、食宿、舞美、嘉宾、宣传、物料等都需要支付费用。关于活动的收费问题,达沃斯论坛、博鳌亚洲论坛,没有一个是不收费的,论坛收费并无不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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