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交警发“过马路战歌” 创作者曾因闯红灯差点丧命

www.fjnet.cn 2013-05-11 17:09  薛莲 来源:金陵晚报 我来说两句

冯巩和宁浩也来“助阵”

在谈到为什么会想到用《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歌》改编时,刘志刚说:“一想到平时在路口,那些闯红灯的行人一个跟一个理直气壮过马路的情景,就想到了小时候看过的电影中,人民志愿军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抗美援朝的场景”。

改编的歌曲选好了,填词自己也是有经验的,但是因为自己唱歌不行,要找到一个会唱《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歌》而且唱得好的才行。据刘志刚介绍,这首歌曲的演唱者名叫朱恒,他是一个曾经奔走在无锡大街小巷的歌唱爱好者,目前在做剧务工作。“我和朱恒是在一个QQ群里认识的,正好大家都在讨论这个问题,我们一拍即合,我通宵完成了歌词的初稿,经过两天的推敲定稿,然后由朱恒来进行演唱。”朱恒在尝试了通俗、美声等几种唱法后,最终决定选择夸张的摇滚式唱法来演唱,希望这样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反思。

录音结束后,刘志刚又根据歌词的内容,在网上寻找视频素材。他说:“‘冯巩当交警’那段视频是从一个公益宣传片里截取的。送灵画面则来自我的偶像导演宁浩的作品。”制作完成后,刘志刚把它发布在几个视频网站上。

刘志刚说:“没想到这段视频点击率这么高,这可能和最近全国人民都在热议‘中国式过马路’有关。其实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值得人们反思。制作这段视频的初衷,也是希望能够引起全社会的共鸣,能为人们传递更多的正能量。”□记者薛莲

  • 责任编辑:陈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