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亲人离世存款不知密码 激活“休眠存款”条件苛刻

www.fjnet.cn 2013-05-11 14:35   来源:工人日报 我来说两句

“休眠存款”

国内无明确处置办法

所谓“休眠存款”,就是指长期没有交易记录的个人存款。其中,一部分是“有主存款”,另一部分是“无主存款”。

目前,在我国因存款人死亡而导致的“无主存款”归属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的解决办法。比如自然灾害后,一些遇难者“无主存款”问题,各银行对如何处置和归属定性问题尚无涉及。

我国唐山大地震后,落实震亡储户存款的工作进行了8年才基本结束。其中,相当一部分震亡存款交还给了震亡人亲属。但不能查实的账户,或历年来沉淀在银行的“睡眠账户”中的资金,则被银行列为“营业外收入”,这是现在国内银行业通行的做法:把长年未动的活期账户先列成“应付账款”,再列入“营业外收入”,当储户支取时,作为“营业外支出”记账。银行方面解释说,这样做的原因是“睡眠账户”占用了大量网络资源,每天要计息生息,被记入“营业外收入”后,就不再占用网络资源。

对此有专家称,银行把长年不动的账户列到“营业外收入”,说明银行把“无主存款”当成了自己的收入,应属于不正当得利。银行这种因对这些资金负有随时支付的义务而形成事实上的“据为己有”行为,更是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从法律法规上说,“无主存款”属于无主财产的一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主财产应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民法通则》第79条:“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继承法》第32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此外,《民事诉讼法》第175条也明确规定,认定财产无主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既然法律明确规定“无主存款”归国家和集体,可是多年来为什么银行当成自己的营业外收入呢?对此,一家国有银行负责人曾对媒体表示,银行不会将之据为己有,就算一时半会找不到继承人,银行也会将这些账户封存起来,等待权利人前去主张权利。假如一段时间之内仍没有人主张权利,由于中国对于无主存款的处置没有明确的规定,银行可能会选择在适当的时候向一些慈善机构进行转移。

而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是,面对“休眠存款”,银行一般不会主动去寻找当事人或利害相关者,因为银行没有这种义务。对此有法学界人士建议,为避免银行不当占有这部分存款,建议制定规定,如果“休眠存款”持续超过一定时间,银行就有责任向法院提请认定为无主财产,并上缴国库。

还有法学专家指出,国外的通常做法是确认无主存款后,将这些存款从银行转移到一个第三方机构,然后继续寻找这些存款的合法主人,当彻底确定无主后,会将这部分存款用于公益事业,比如灾后重建等。

  • 责任编辑:陈曦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