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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派出所长沉迷买处 当地被称“强奸特区”

www.fjnet.cn 2013-05-10 21:27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并非个案

所长“破处”经报道后,有网友搜出了全州县关于强奸、破处的公开报道,并冠以“强奸特区”之名。这有些夸张,但这里强奸、破处的案件之多,实为其他内地欠发达县所罕见。《南风窗》记者走访全州县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后也证实,当地中小学生遭“破处”的消息,绝非个案。法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边翻阅过往的通讯稿,边抱怨,“哎,全州怎么净出这种事。”

2011年6月23日,在才湾镇才湾小学,一位老师年仅11岁的女儿上厕所时,被两个年轻人奸杀,小女孩身上被捅28刀,头也被石头砸破。“两个犯罪分子是舅舅和外孙的关系,其中一个以前还在水月岩中学读书。”才湾镇综治办主任卢桂金说,小女孩不懂事,她认出其中一名犯罪分子后,说了句“我认识你”,结果被残忍杀害了。

这事发生4个月后,全州县蕉江乡的陈和林,也“以性抵债”地强奸了一名11岁的小学生。陈和林此前借给小廖、小盘、小凤(化名)20元至30元不等,这3名小学生都只有11岁。此前约定的还钱日期到了,但因为那一周她们没回家,也就没钱还给陈和林。陈将她们骗至蕉江乡粮所宿舍楼旁的一座空房里,罚她们跪下。10分钟后,陈以小盘和小凤借的钱少为由,让她们先走。等她们走后,陈强奸了小廖,说是抵债务。

为破处不择手段的,不只出现在无业游民身上。蒋×明是全州县大西江镇人,本是一家单位的临时工,2012年6月下旬,他向蒋×杰提议“找处女玩玩”。蒋×杰给他介绍“认识较多在校学生”的蒋×彬。

蒋×彬很快将小芳、小易(幼女,化名)骗到全州县城玩。在一家宾馆里,蒋×明等3人强奸了小芳和小易。一周后,意犹未尽的蒋×明提出了再次玩玩。这回,蒋×彬以“不出来,就在你们村说你们被强奸的事”。小芳、小易被迫再次跟随蒋×彬出村。这次,蒋×明等7人通过威胁、强迫等手段,对这两个小女孩轮奸。对此案目前的进展情况,全州县检察院建议记者去法院看看,因为“检察院此前提供的证据,法院不一定采纳”。全州县法院对此回复说,“案情和检察院披露的一样,没有变动。”

多次发生侵害幼女的恶性事件后,全州县检察院紧急向全州县教育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教育局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未阻止类似的事件发生,且一旦网住一个受害者,如果受害者迫于威胁而沉默,受害者的群体就被连环式地放大。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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