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武汉的士燃油附加费降至1.5元 司机多称“不知情”

www.fjnet.cn 2013-05-10 15:27  郭姗姗 来源:荆楚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探访

司机多称“不知情”

仍然收取2元的燃料附加费,不少的士司机给出的理由是:不知道新标准或者没有接到通知。

网友“Kakafox”说,前天司机却说根本不知道有降价这回事。17.5元的里程费后,收取2元燃料附加费还要再四舍五入,收了他20元,足足多出1元。网友“5seconds”则说,今年五一以来打的五六次,只看到其中一辆车上贴了降价通知,其余的士上贴的还是去年9月燃料附加费涨到2块的通知。

“4月29日调价通知一出来,我们就将通知下发到所有出租车公司和司机个人,不少公司甚至4月28日就知道了。”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昨日再三肯定,所有通知都已第一时间下发,绝不可能存在司机“不知道”的情况。

采访中,有的士司机解释,有时候手里只有2元的发票,1.5元发票没时间去领;有司机称,如果加上燃料附加费1.5元,打表恰好是整数,这5毛钱是抹掉还是收呢?有司机说“身上没有5毛钱可以找”。也有司机坦言,部分司机可能是有意为之:“开车辛苦,份子钱又高,尽量不主动去少收。”

许多市民表示,打车经历里,涨价总是落实得快,降价却迟迟执行不了。家住南湖、在汉口上班的市民林小姐说,去年9月份燃料附加涨到2元钱,消息才出来一天,所有的车子都收2元;现在降价消息出来10天了,司机却还“舍不得降下来”。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