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国际非法集资遭曝光 郑州多部门称"不归我管"
www.fjnet.cn 2013-05-09 14:01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河南郑州市金鑫国际珠宝公司是否涉嫌非法集资一事向有关执法部门咨询,但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区分局、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和郑州市政府金融办皆称此事不归他们管。 据人民网3月27日报道,河南金鑫国际珠宝公司“金益得”黄金卡业务涉嫌大规模非法集资。消费者可以通过现金、刷卡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办理该业务,金鑫珠宝按照当日黄金大盘价将与客户资金等值的黄金克重存入一张“金益得”黄金卡中。该业务从5克黄金起步,上不封顶,投资期限最少半年,一年以上享受8%的保底收益,期满后可随时提取黄金或变现。销售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种业务其实是个融资业务,怎么说都不是很合法,风声紧的时候停一下是很正常的。” 河南金鑫珠宝公司就“涉嫌非法集资”事件回复中称,“金益德”的发卡、使用方法类似于预付卡,并不是销售人员所说的黄金投资。此项业务也并非销售人员所说是将顾客的现金拿去做集团公司其他业务的投资,这种以销售本公司产品延期提货与非法集资有本质上的区别。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事向相关执法部门咨询,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区分局相关负责人在回复中指出,根据1998年7月13日朱镕基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颁布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六条的规定:“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非法金融机构设立或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发生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与取缔有关的工作”。因此,河南金鑫国际珠宝公司“金益得”黄金卡业务是否涉嫌非法集资的认定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非法集资的数额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应由人民银行认定和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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