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欠债人谎称患“艾滋” 绑架抢劫债主

www.fjnet.cn 2013-05-08 20:22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欠债还钱本是理所当然,可鹿寨县女子阿莲却因欠债被债主起诉后心生不满,找来帮手将债主阿玉绑架,并抢劫对方6万余元。5月6日,柳州市公安局柳东公安分局一举将阿莲等3名嫌疑人抓获,成功解救阿玉。

QQ留言求救

5月5日上午,柳东公安分局阳和责任区刑侦大队民警接到市民张女士报警称,她的表妹阿玉4日晚外出未归,5日早上6时40分左右,她突然收到表妹通过手机QQ发给她的求救信息。

在张女士提供的阿玉QQ留言上,民警发现,里面的确有“被人绑架,救我”等字样,此时,阿玉的电话等均已关机。经过分析,警方判断阿玉很可能已经被人绑架。

祸起债务纠纷

民警通过调查阿玉平日的社会关系网发现,案发前她曾与一名叫阿莲的女子有债务纠纷,而且上个月阿玉将阿莲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还钱。阿莲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市公安局网警支队的大力支持下,办案民警很快发现案发前后,阿莲在柳州市古亭大道附近出现过。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确定阿玉正被困在古亭大道附近某小区门面内。

经过布控,警方确认绑匪系阿莲及另外2名男子。为确保人质安全,侦察员化装成家电修理工对门面进行秘密监控。5月5日晚上9时许,侦察员发现两男一女挟持一名女子从门面出来,并搭乘一辆车驶出小区。警方遂跟踪车辆至小区大门,果断出击,一举抓获嫌疑人,安全解救人质。

  • 责任编辑:陈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