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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超市当收银员 老公“买”东西不扫码被判刑

www.fjnet.cn 2013-05-08 14:07  汤洋 来源:东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夫妻合伙三次偷超市商品

经查,男子叫刘龙,是收银员林丽的老公,二人都是外地来沈打工人员。林丽在超市当收银员刚两个多月,刘龙是一名大货车司机。警方查看超市的监控录像发现,此前,刘龙和林丽两次用同样的方法在超市偷东西。

刘龙供述,2012年11月他俩商量出这个办法,为了防止监控发现,他们做出交钱和扫码的动作,等林丽下班后再把钱拿回来,“就是想贪点小便宜。”第一次,刘龙没敢多拿,林丽也没敢都不扫码,只是雪饼和香蕉没扫;第二次,他们的胆子稍大了一些,晾衣架和洋葱不仅都没扫码,也都没收钱;第三次,他们的胆子大了,打算偷点东西回老家,没想到被发现了。

夫妻偷778元物品一审均获刑

今年3月,皇姑区人民检察院将此案起诉到法院。皇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2年11月期间,刘龙伙同其妻子林丽,在乐购超市窃得橄榄油、香皂、雪饼、洋葱、拖把、桃酥、猪肉、牛肉片、香肠、金针磨、茼蒿、菠菜、香蕉、榛子、烤饼、蜜桔、饮料、牛奶、白菜、购物袋等物品,合计价值778元。

昨日,记者了解到,二人因犯盗窃罪,一审均被判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理解释

二人退还全部赃款 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刘龙和林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二人均为主犯,但二人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退还全部赃款,可从轻处罚。(《华商晨报》记者汤洋)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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