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网上买到银行卡复制器 对好友下手偷走1.86万

www.fjnet.cn 2013-05-07 17:55  余皓 来源:荆楚网 我来说两句

通过非法渠道从网上买到银行卡复制器,将好友的银行卡成功“克隆”,再利用已知的银行卡密码,使好友卡未离身却莫名其妙痛失1.86万元存款。昨日,硚口区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对男子罗某批准逮捕,并就此案提醒“银行卡取款密码万万不可外露”。

网上买银行卡复制器

去年下半年,31岁无业男子罗某在浏览网页时,偶然发现一条出售银行卡复制器的广告。他怦然心动,按广告上留的联系方式,与卖家取得联系。经一番讨价还价后,他最终以3600元价格购买了一套设备。

设备到手后,他按照说明书标明的使用方法尝试使用。经一段时间练习后,就熟练掌握了使用克隆银行卡方法。此后,罗某开始伺机行动。

克隆好友的卡盗存款

今年1月8日上午,罗某到好友刘某家看打牌。刘某因手气不佳输了不少钱,遂请罗某帮忙到银行取款,罗某暗想机会来了。拿到刘某的银行卡后,他当即返回租住地,打开电脑,启动银行卡复制器,将刘某卡内储存的信息复制下来。

然后,他回到刘家将在ATM机上取的现金交给刘某,并归还银行卡。当晚,罗某用银行卡复制器,将刘某银行卡信息输入一张空卡上,随后持这张克隆卡到硚口武胜路一ATM机,用先前刘某告知的取款密码,成功取出钱来。

就这样,罗某共分十次取出了刘某卡内存储的1.86万元。

几天后,刘某取款时发现存款被盗,遂报案。警方通过调查监控录像将罗某锁定,并于3月11日将其刑拘。

  • 责任编辑:蓝晓梅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