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夫山泉事件:主管部门未明确浙江地标应废止
www.fjnet.cn 2013-05-07 10:15 白剑锋 郝迎灿 吕毅品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监管之乱—— 主管部门未明确浙江地标应废止,也拒绝回应瓶装水水质问题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我国包装饮用水国家标准有4项,分别是:《饮用天然矿泉水》、《瓶装饮用纯净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和《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其中,第四个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泉水、饮用矿物质水、其他天然饮用水、其他包装饮用水。以上国家标准基本涵盖所有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执行的地方标准不应与国家标准相矛盾。 记者对比发现,农夫山泉在外包装上标注执行的地方标准部分指标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以及《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也就是说,应更改或废止。然而,对于地方标准滞后的问题,浙江省质监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自2009年《食品安全法》发布后,制定水标准的职能移交给了卫生部门,由卫生部门废止或修正。记者采访浙江省卫生部门两个星期,一直拒绝回应。 4月20日,浙江省卫生厅在《关于对媒体反映瓶装饮用天然水适用标准情况的说明》中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的精神,我们认为《瓶装饮用天然水》(DB33/383—2005)中的安全相关指标不得与国家标准相违背。” 这个声明,客观上承认浙江省地方标准《瓶装饮用天然水》低于2008年修订后的《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但对于标准滞后问题如何追责问责,声明中没有提及。 对于地方标准部分指标低于国标的质疑,钟睒睒表示,标准的修订是政府管理部门的责任,不是农夫山泉一家企业可以改变。记者 白剑锋 郝迎灿 吕毅品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5-07]农夫山泉坚称产品质量远超自来水
- [ 05-06]媒体称农夫山泉执行地方标准违规 应知错就改
- [ 05-06]农夫山泉标准门始末:面对质疑不正面回应问题
- [ 05-04]农夫山泉被指未出示质量报告 北京多数水站下架
- [ 05-03]传农夫山泉大量滞销成赠品 业内:淡季超市促销
- [ 05-03]农夫山泉承认瓶装水应以自来水标准为底线
- [ 05-02]农夫山泉陷“三重门”涉不正当竞争及虚假宣传
- [ 04-21]农夫山泉向灾区捐赠1000万 包括22万箱天然水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