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时政 > 正文

外汇局下月起看牢“热钱” 或缓人民币升值压力

2013-05-07 07:33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分享到:

单独规范银行外汇存贷比

除了针对外贸企业的监管,通知中约有一半笔墨着重于银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和银行的责任意识。

通知列出了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计算公式,并规定外汇贷存比超过参考贷存比的银行,应在每月初的10个工作日内将综合头寸调整至下限以上;外汇贷存比低于参考贷存比的银行,应把握外汇贷款的合理增长,防止外汇贷存比过度波动。

“这是首次对银行外汇存贷比单独进行规范,主要是为了限制银行外币贷款的份额,旨在从银行这一环节遏制资金的套利行为。”招商银行分析师刘东亮告诉记者。

外汇专家汤亚键认为,这一新规定的巧妙之处在于,既能减少当下跨境资金大幅流入,也对未来资金大幅流出国内市场做出了相应的防范。

据银行业内人士估计,国有大行和风控较严的股份制银行可能并不存在外汇贷存比超标的情况,但一些策略比较激进的商业银行可能不符合新要求。为了达标,部分银行将不得不大量买入美元。因此,通知指出,银行应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得协助客户规避外汇管理规定;应加强对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的指导,保持贸易融资合理增长;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对虚构贸易背景等行为的甄别,主动报告可疑交易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异常跨境资金流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更多>>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