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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妄想症”发作砸死妻子 烧掉2000元现金

www.fjnet.cn 2013-05-06 12:12  童童 小波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我来说两句

不久前,武进区一间民宅里发生惨案,55岁的贵州男子潘某因“妄想症”发作,将妻子韦某活活砸死。惨案再度引发人们对“武疯子”伤人问题的高度关注。

潘某和妻子韦某同在武进区一家机械厂上班。去年6月开始,潘某总是妄想厂里有人看上妻子并想杀害自己。

去年12月31日,潘某发短信向儿子“求救”——“他们又要来害我了,今晚我死定了,我们的房子要变成别人的了。”随后几天,潘某的行为很不正常,经常将自己关在屋里自言自语。今年1月2日凌晨,潘某产生幻觉,感觉妻子在用电线电自己,又把姘夫放进来试图弄死他。在和妻子的争吵中,他突然拿起垫箱子的砖头猛砸妻子头部,任凭她喊叫就是不住手,直到最后没了声息。接着潘某还烧了家里的2000元现金,并想引爆电视机、煤气瓶自尽。后来儿子小潘带着民警赶到,但此时韦某已经死亡。

潘某弟弟回忆,去年6月开始,潘某开始疑神疑鬼,老认为有人要谋害他,抢他老婆,后被家人送到德安医院,住院治疗20多天后出院,回家后没有继续服药。

经司法鉴定,潘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由于潘某的病情如不进行及时治疗,极有可能因妄想而再次对他人实施暴力,武进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决定对其提起强制医疗申请。经武进法院派出巡回法庭到武进第三人民医院对潘某杀妻案进行审理,最终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精神病人伤人案每年20起

家属邻里成受害高危人群

2008年至2010年,我市检察机关受理精神病人伤人杀人案件12起,2011年至今每年受理精神病人伤人杀人案件就有近20起。调查发现,这些案件大多数发生在农村,精神病肇事人员的年龄也大都在30岁至45岁之间,其中男性明显高于女性,还不乏2次以上的伤人者。调查还发现,这些案件的受害人大多为精神病患者的家人或邻居。

检察官告诉记者,精神病患者大多有“妄想症”,对身边家人和周围邻居的言语、态度很敏感,极易产生“仇恨”、“报复”心理。因此,一旦病情发作,家人邻里首当其冲,成为被攻击对象。据了解,约15%的精神病很难根治且易复发,而且由于精神疾病治疗费用高,有的家庭一看患者病情有所好转便办理出院手续,导致病人治疗不彻底,这也是精神病反复发作的重要原因。

专家认为,如果能做到早发现早治疗,80%以上的精神病人能恢复社会功能,回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增设了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规定,重点把具有暴力倾向且有人身危险性的精神病人管治起来,让此类精神病人能得到医治,降低其继续行凶的可能性。据悉,目前江苏省高院和高检正在加紧落实经费,筹建一家专门接收此类精神病人强制治疗的安康医院。

制度保障才能远离悲剧

一个家庭如果有一名精神病患者,不仅是精神上的负担,同时也有很重的经济负担。目前,新北区共有精神残疾人2731人,其中持证精神残疾人773人。为让这些人得到及时、全面的治疗,新北区成立了精神病防治康复项目管理办公室,通过三大平台、六项制度和智能管理,进行精神病防治康复和救助工作,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记者从新北区残联了解到,新北区目前已形成了区、镇级精防工作服务与管控网络,每个街道(镇)配套成立相应的服务管控网络,让每个登记在册的精神病患者都有指定的监护人,每个社区(村)都有指定的联络员、精防医生和民警。精神病人只要持残疾证和医疗诊断证明,均可到本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科,申请领取对症的精神病药物,长年免费给药。对需要住院救助的精神病人,只要在新北区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其发生费用符合医保用药、诊疗规定的可分三类救助:第一类是对低保家庭中的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医保补偿后自付部分,由区、镇(街道)按5:5比例承担。第二类是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医保补偿后自付部分,由区、镇(街道)、家庭按4:4:2比例承担。第三类是对一般家庭中的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医保补偿后自付部分,由区、镇(街道)、家庭按3:3:4比例承担。

据悉,新北区从2010年至今已连续3年未发生精神病人伤人杀人等恶性案件。

家人应做好观察护理

对于具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家人应该怎么办?对此,德安医院精防科科长袁浩龙认为其家人首先应该从关注精神病复发征兆、合理安排精神病人日常生活两方面入手。

袁浩龙认为,有很多精神病人在治疗时根本没有去除致病原因,一旦回到那个环境后就很容易复发。袁浩龙告诉记者,精神病人家属要善于观察精神病复发的“蛛丝马迹”,如:睡眠改变、自知力改变、情绪变化、表情变化、躯体的不适,以及待人态度、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等状况的改变,一旦发觉苗头,第一时间将复发病人送院治疗。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最好住院治疗。(童童 小波)

  • 责任编辑: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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