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嫌疑人持假执照贷款后不知去向 银行向警方报案

www.fjnet.cn 2013-05-06 12:01  张席贵 来源:长春晚报 我来说两句

昨日,记者从榆树市公安局获悉,榆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认真按照市公安局的安排部署,把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作为打击重点,近日成功侦破了一起贷款诈骗案件。

2013年3月28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树支行工作人员李学彬到经侦大队报案称:2011年9月19日,刘某、张某等三人用各自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登记正副本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树支行办理了三户商户联保贷款,每户贷款10万元人民币,到2012年5月逾期。工作人员多次催收,张某等二人拒不还款,刘某下落不明。后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树支行工作人员到工商局查询发现,张某等二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根本没有登记,是假的。

经侦大队受案后,因涉及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大队领导非常重视,即责成专案侦办。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门某、刘某于2011年9月19日利用制作的虚假证明文件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榆树支行以张某等三人的名义联保贷款30万元,逾期不予还款,已涉嫌贷款诈骗,门某、刘某二人现已下落不明。2013年4月1日,经侦大队以门某、刘某涉嫌贷款诈骗立案侦查。

为尽快抓获犯罪嫌疑人,榆树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人员在积极摸排其下落的同时,通过情报信息部门对二人的轨迹进行跟踪布控。2013年4月23日晚,在长春市二道区一旅店内,将负案在逃的犯罪嫌疑人门某、刘某当场抓获。

现已门某、刘海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张席贵 通讯员 秦化川)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