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长发野人”窝棚里住三年 公安协助找到其父母

www.fjnet.cn 2013-05-06 11:54  高德臣 来源:长春晚报 我来说两句

曾多次离家出走

户口已被注销

崔英香告诉记者,她今年66岁,丈夫徐延州71岁,两人育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徐振才是最小的儿子,生于1976年,今年37岁,他户口上的名字叫徐振才,由于他小名叫小超,上小学时老师把他的名字写成了徐振超,一直到上初中,他在学校用的名字都是徐振超。崔英香说,小超从小就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还曾受到过惊吓,她和丈夫曾经带他到延吉市精神病院去看病,诊断结果是没有精神病。2010年冬天,她和丈夫又带他到吉林省神经精神病院(在四平市),想再次诊断儿子是不是有精神方面疾病,没想到他自己跑出去了,结果杳无音信。儿子走失后,家里人也曾四处寻找并报了警,但没有任何消息。后来时间长了仍无一点消息,家人们都以为他不在人世了。崔英香说,虽然多年没有老儿子的消息,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他,经常在睡觉时梦见儿子。

徐振才的两个哥哥告诉记者,弟弟曾多次离家出走,最多时走了7年,也是被人送回来的,由于他多年没有音信,几次人口普查时他都不在,派出所已经把他的户口注销了,他也没有身份证,所以公安局根本查不到他。

感谢政府

感谢媒体

听完张志勇站长的情况介绍后,徐振才的母亲、哥哥等5位亲人表示,非常感谢政府和媒体让他们重新见到了自己的亲人。

11时16分,徐振才与母亲、哥哥等5位亲人一起,高高兴兴地踏上了回家的路。 (记者 高德臣)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