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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工会:坠楼事件与“静音模式”无因果关系

2013-05-02 20:39:29 赵艳红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蓝晓梅   我来说两句

律师说法:

不排除跳楼男子与富士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一位名为“跳楼富士康”的网友,自称是死者哥哥,发微博称“弟弟2013年4月22日入职富士康,24日晚却跳楼身亡!”该网友还在微博上上传了死者的工资卡和工牌照片,工牌上显示“富士康科技集团,安某某,H4674257”。

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目前媒体已有报道,不排除24岁男子跟富士康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黄乐平解释,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其特征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等。

黄乐平指出,如果24岁男子与富士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享受非因公死亡待遇。

《劳动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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