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打击人口拐卖犯罪 首次对被拐人口买家判刑
www.fjnet.cn 2013-04-29 16:56 赵飞 高思达 周林林 来源:中国广播网 我来说两句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制造了一起起人间悲剧,让无数家庭承受着巨大的伤害,被拐妇女儿童的一生也从此改变。近年来,一系列打击拐卖犯罪的行动在各地展开,并初步取得成效。 日前,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对一起团伙拐卖儿童案件做出判决,拐卖主犯被判处13年徒刑。引人注意的是,被拐孩子的买家同样被判刑,这在河南省尚属首次。 5名被告人、7名终端买主获刑 林州市人民法院的审判庭里,一起团伙拐卖女婴案件正在审理之中。被告人李生林、侯建苏、王琴英、张玉华、李长江均为林州市农民,根据指控,从2011年开始,被告人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田林县买得女婴带回林州市。5被告人先后拐卖8名婴儿,共获利20多万元。据公诉部门指控,5被告人涉嫌拐卖儿童罪。 安阳林州法院公开审理后认为,李生林以出卖为目的贩卖儿童3人以上,被告人侯建苏、王琴英以出卖为目的居间介绍,被告人张玉华、李长江以出卖为目的接送儿童,5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法院最终判决,李生林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6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起案件中,7名“终端买主”也在此前全部被判刑1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刑罚。 林州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长景锐红向记者介绍,在以前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对买来的被拐儿童没有虐待行为、或没有阻碍解救行动的,往往不追究买主的刑事责任,以批评教育为主。但也正是这样的“纵容”,导致拐卖儿童行为猖獗。 景锐红:现在打拐的精神涉及到各个环节,比方说有拐骗,有绑架,有中转,只要有这个行为之一,又以出卖为目的都构成犯罪。 长期以来,打击拐卖人口的行动,多数仍集中在对“拐”和“卖”的制裁上,对于人口的“买家”,却很少有所涉及。在很多人眼中,这也是拐卖现象难以根除的重要原因。此次河南对收买被拐儿童一方进行量刑,有着怎样的意义?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4-29]吸毒夫妇抵押亲子筹毒资 为赎亲子拐卖2岁儿童
- [ 04-24]警方破获一起家族式拐卖婴儿团伙 7名婴儿被解救
- [ 04-23]莆田西天尾一团伙拐卖儿童 多名犯罪嫌疑人被捕
- [ 04-22]中国预防拐卖项目(二期)终期评估座谈会召开
- [ 04-11]情侣为筹赌资拐卖婴儿 落网后痴情女独自揽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