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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出台3办法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

www.fjnet.cn 2013-04-28 16:23  柏立诚 陆敏 来源:云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专家解读

付琼说,未成年人犯罪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点,从国家法律本意来看,司法机关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以挽救为主,处罚为辅,当然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罚,都必须遵循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的原则。为了让社会调查报告进法庭常态化、制度化,昆明市公检法司4家单位召开协调会,初步拟定:凡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由公安机关委托第三方即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并将社会调查报告一并移交给检察机关,法庭开庭审理时,由检察机关向法庭出示,由辩方进行质证。社会调查报告进法庭和未成年人心理干预制度的建立,无论在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以及刑罚方式的选择上,还是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人罪犯进行社区矫正、回访帮教方面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柏立诚陆敏)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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