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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高院收到叔侄冤案赔偿申请 律师:702万不现实

www.fjnet.cn 2013-04-28 08:50  郭婧 来源:浙江在线 我来说两句

若按去年的标准赔偿约6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如第十七条第四项: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去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12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162.65元。这是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原“全国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42452元,比上年增加5305元,日平均工资为162.65元,比上年增加20.32元。

按这个去年发布的赔偿标准来计算,坐了近10年冤狱的张高平叔侄分别可获赔约60万元国家赔偿金。

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并没有明确金额,2012年广东一起冤案的赔偿案中,关于此项金额的最终认定依据是该省高院、检察院和公安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在国家赔偿工作中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规定:“十年以上的,赔20万元以下”。

链接:其他冤错案获得的国家赔偿

2011年甘肃一5年冤案获赔34万余元

2005年,民勤县大坝乡城近村卢氏一家三口被人抢走钱财后,惨遭灭门。同年12月30日,同村村民何世明、卢寿林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0年10月,武威中院三审最终裁定,因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事实不能成立,何世明、卢寿林被无罪释放。因被违法羁押2094天,2011年两人分别获得298039.02元赔偿金、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2012年坐牢11年无罪释放获赔82万

2000年11月15日,广州市中院以“票据诈骗罪”判处黄立怡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广东省高院发回重审后,2010年广州中院以证据不足,宣告黄立怡无罪释放。2011年黄立怡申请人身赔偿金58.2129万、经济损失100万及精神损害抚慰金60万。

2012年广东省高院审理后认为,黄共丧失人身自由4094天,按照2012年最高院公布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日平均工资(162.65元/天)补偿计算黄立怡人身自由赔偿金,共66.5889万元。但经济损失属于间接的不确定损失,不属于法定赔偿范围,故不予支持。另,精神损害抚慰金16万元(按照广东《关于在国家赔偿工作中适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规定:“十年以上的,赔20万元以下”。郭婧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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