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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嫁女燃放鞭炮 烟花引燃15楼阳台

www.fjnet.cn 2013-04-28 08:38  刘焜 来源:钱江晚报 我来说两句

这段时间,杭州正在进行一次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的网上调查(相关报道详见本报今年4月24日A1-4版)。其中一个问题是:“现在婚丧嫁娶、开店开业等活动时燃放烟花爆竹较为普遍,对此您怎么看”。截至昨天下午5点,513位投票者中,48.73%的人选“要尊重传统习俗,应该允许燃放”,9.35%的人认为“毕竟是传统习俗,尤其是在办喜事,教育一下算了,没必要作出处罚”。

调查仍在继续,但不知道大家得知下面这场火灾后,你的选择是否会发生变化——昨天上午,杭州市下城区新华坊小区17幢15楼一户人家的阳台烧起来了。罪魁祸首是谁,消防部门还在认定。不过,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是:“之前有人在小区里放烟花,过了会,阳台就着火了。”

最早发现情况不对的是小区的一名保安。看到15楼的阳台外飘起烟,他赶紧报了警。失火之后,15楼住户想了半天也想不出原因:“窗户就开了很小一条缝透透风的。”阳台晾着衣服,堆着旧报纸和杂物,结果阳台被烧成黑乎乎一片,连接阳台的书房里,书柜上的很多书也被烧坏了。

昨天记者到达现场时,小区通道里还残留着很多鞭炮碎屑和玻璃碎片。在17幢门口,还有一大串没有来得及燃放的鞭炮。

“小区里有户人家今天嫁女儿,在通道里放爆竹。”一名知情人士说,当时有保安上去进行劝阻,没拦住,后来有人还放起烟花来,“烟花放完过了一小会,15楼的阳台就烧起来了。”

所以,大家都猜测,是冲天的烟花引发了这场火灾。

根据长庆派出所初步调查,小区里当时有两人燃放了烟花爆竹,但目前双方口供还存在不一致的地方,等调查清楚之后,可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按照《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可对当事人最高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刘焜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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