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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车“帮倒忙” 门未关好受伤女子掉下车伤更重

www.fjnet.cn 2013-04-26 15:04  何书俊 来源:广西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一审获赔16万余元

3月27日,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第一起交通事故对原告阿英造成的损害即第一次住院治疗产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已由被告柳南支公司赔偿完毕,且被告阿光与第二起交通事故无关,阿光不需再向阿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被告阿荣系被告柳州某医院聘用的司机,事故发生时其驾驶车辆系履行职务行为,故第二起交通事故对原告造成的损害应由被告柳州某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阿英在乘坐救护车途中再次受伤,应以事故发生时的瞬间即阿英乘坐在车上被摔往车外地上确认其为车上人员。

最终,昨日上午,鱼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柳南支公司赔偿阿英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共计5900余元;被告某保险公司柳北支公司在车上人员责任险(乘)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阿英经济损失1万元;被告柳州某医院赔偿阿英经济损失15万余元。(记者何书俊 通讯员 欧阳九林 黄爽)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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