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卫生法5月起将正式实施 终结“被精神病”
2013-04-26 06:46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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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对象是严重精神障碍者 确诊一名住院病人,需经过两道程序:门诊医生确诊;住院前再由经治医生复诊。承担责任的应该是最终给出确诊结论的经治医生 11年前的一个中午,知名行为艺术家杨志超为了完成体验、观察精神病医院的行为艺术,主动来到一家精神病医院。医生在听完杨长期不上班和曾经自杀等经历后,毫不怀疑地将他列入精神病人的行列,病症是“抑郁症”。从确诊到被安排入院,历时不足2小时。 “以往精神病院的强制收治没有门槛,轻微精神病人都可以被收治。”黄雪涛介绍,即将实施的《精神卫生法》规定,非自愿住院治疗的前提,是就诊者患有严重精神障碍。 黄雪涛举了一个例子。一个月前,刘某因怀疑妻子王女士有外遇,与其发生激烈争吵,并动手打她。王女士于是打电话给某精神病医院急诊科。该院随即派护工将刘某强制绑进医院封闭病房,住院治疗,并强制他服用抗精神病药物。近日,刘某病情缓解出院,立刻将该精神病院告上法院。 “本案刘某入院时,医院没有确诊他是否患有严重精神障碍,强制其住院治疗缺乏法律依据。”黄雪涛说。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常务副主任马弘介绍,精神卫生法所称的“严重精神障碍”,包括精神分裂症、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癫痫性精神病、分裂情感性障碍、双向情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6种精神障碍。 美国一所大学心理学系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一些学生自愿去各地装精神病,并看精神病院是否收诊。70%的精神病院都收诊了,然后学生们再解释自己是装的,请求做精神鉴定并出院,但仍有10%的学生没有通过鉴定,继续被医院留下“医治”,直到学校开出证明,证明他们是参加实验的志愿者,医院才最终放人。 “这个实验很值得深思。”马弘说,我国1亿多精神障碍者中,约1600万人患有严重精神障碍。为有效防止“被精神病”,《精神卫生法》规定,确诊一个住院病人,需经过两道程序:门诊医生确诊;住院前再由经治医生复诊。门诊医生确诊的步骤主要为询问陪同人员患者的相关情况,在陪同人员离场后,单独与病患进行沟通。如果发生门诊医生误将健康者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情况,还有复诊环节把关,承担责任的应该是最终给出确诊结论的经治医生。 在非自愿住院治疗程序中,《精神卫生法》还规定了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制度、医疗机构的检查评估制度、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检查制度及对当事人的司法救济,以保证公民合法权益不因滥用非自愿治疗受到侵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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