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暂未出台有关房产税试点通知
2013-04-23 20:25 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林洪熙 林洪熙 |
分享到:
|
今日,据来自房地产相关层面的多个信息显示,第二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在近期亮相的概率很高,而杭州首当其冲。记者随后致电国家税务总局,对方工作人员称暂无出台任何有关房产税试点通知,并表示一切以国税总局官方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4月18日开始,市场有传言称,杭州4月26日将出台房产税的细则,5月1日将开始征收房产税。细则内容主要是:参考上海模式,人均免税面积60平方米,人均60平米以上的普宅4‰、豪宅8‰,家庭第二套起征,存量免征。 4月22日,杭州开发商聚集开会讨论如何应对房产税对销售带来的负面影响。据知情人士透露,杭州区域开发商对如何应对房产税开征并无定论。 据了解,今年1月,杭州市住建部门相关人士曾在一次房产会议上表明,杭州确实在制订房产税方案。 而早在2012年12月,有消息称杭州市房产税方案草案当时已经成型,税率、覆盖范围均和上海类似。 目前房产税试点城市 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宣布次日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
相关阅读:
- [ 03-08]税务总局副局长:不可能继续提高个税起征点
- [ 02-06]税务总局:个人缴纳大病医疗保险金不能税前扣除
- [ 02-05]税务总局解答离婚后房屋转让、大病医疗保险金等如何纳个税
- [ 07-19]税务总局:增值税纳申报表增加3%征收率
- [ 04-26]税务总局:个税法修订后存在税负偏重问题
- [ 04-25]税总称个税费用扣除将考虑家庭负担差异
- [ 02-20]税务总局:节假日加班所得工资仍需上税
- [ 08-15]税务总局:有人伪造个人所得税公告误导纳税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更多>>视频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