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国内> 社会 > 正文

红网:“催加多宝再捐1亿”越过了道德边界

www.fjnet.cn 2013-04-22 14:56  陈家沛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4月20日8时2分,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之后,加多宝在第一时间发微博表示,在灾难面前,加多宝永远与四川人民在一起、与雅安人民在一起,让我们一起为雅安祈福,希望雅安人民在灾难面前勇敢、坚强、战胜困难。有网友在下面转发并留言,催促加多宝再捐1亿。原因很简单,2008年汶川地震后,当年的王老吉,今天的多加宝就曾经捐款一个亿,从而收获赞誉无数。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我们的传统美德,当我们的同胞遭受灾难的时候,当我们身边的人遇到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如果伸出我们的手,能够对他们有所帮助,那么,我们是应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声音就发出我们的声音。但必须记住,献爱心完全属于道德层次的问题,千万不可越过道德的界限,去向他人进行“逼捐”——要求人一定要献出爱心,捐一个亿或者别的数目。

一个人也好,一家企业也好,是否献爱心、献多少,应该由其自己来决定,这是他们的权利,别人是不能随意去代他们做决定,也不可以逼他们一定要如何做的。他们甚至完全可以打一番“小算盘”,如果自己拿出巨额的真金白银,在自己有这个能力的前提下,既帮助了遭受灾难的人,又赢得社会的赞誉,让自己有一个非常好的社会形象,假如他觉得这样做是值得的,那么他可以选择这样做;而如果他宁愿选择被人们骂为“守财奴”也不愿献出一份爱心,那么,我们可以从心里看不起他,在道德上对他进行谴责,但是仍然没有权力去对他进行“逼捐”,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界线。当有人跨越了这条界线的时候,走得更远的就不是不愿奉献爱心的人,而是“逼捐”者了。

文/陈家沛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没有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